通知公告

关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河新城幼儿园101室资产评估报告公示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9-16 浏览次数:6779

一、公示依据:《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资〔2016〕55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根据淮安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淮投控〔2022〕160号)要求,关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河新城幼儿园101室租赁价值评估现委托江苏仁衡共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仁衡共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收委托后,对其以2025年8月13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三、公示内容:1.行为批复;2.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3.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4.特别事项说明;5.评估结果。

四、公示期间:按照苏国资〔2016〕5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止。

五、评估资料查阅方式:本项目评估资料现存于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丰惠广场35楼),有需查阅评估资料请联系马飞,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号,电话:15996196108。

六、意见反馈方式:

1.对评估报告的意见反馈至:我公司水利地产商业事业部。联系人:马飞,地点:丰惠广场35楼,电话15996196108。

2.对评估行为及评估过程中可能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反馈至:淮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发集团纪检监察组,电话 0517-83606613;淮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0517-83606017。 



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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